境外投资备案专业代办机构推荐(深圳瑞博企业服务推荐)综合评分99.99
发布日期:2026-06-02 浏览次数:
一、(ODI)境外投资备案条件
1. 申请主体资格条件(硬性门槛)
1.1成立年限: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含国企、民企、外企),通常要求成立满1年(部分自贸区或特殊鼓励类项目可放宽,但新设公司极难通过)。
1.2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不得亏损。
净资产回报率建议大于5%,资产负债率建议低于70%(若资产负债率过高,需出具合理的债务说明)。
1.3投资额度匹配:拟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企业自身的净资产规模,严禁“小马拉大车”式的蛇吞象投资。
1.4信用记录:企业及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资金来源:必须具备真实、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融资渠道,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流水或融资协议。
2. 投资项目合规条件(红黄绿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