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产品依据与说明
1.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内容不完整的,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信息库并在服务平台公告;有异议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理。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为入库企业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2. 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按以上规定程序办理。
3. 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享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财政资助、企业上市培育、低成本融资等优惠政策。
二、 适用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
1. 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 需要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