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产品依据与说明
1. 关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的“深圳市创业资助项目”,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企业为目标,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予以研发资助(原创业大赛优胜项目移至创客专项计划)。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金融科技、先进制造、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2. 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和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二、 适用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
1.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
2. 留学人员创业资助
三、 需要的资料
1. 申请书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5. 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6.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8.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9.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须提供: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企业信用信息单(申请人占股比例,网上打印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0. 申请创业大赛资助须提供:大赛优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创投机构签署的投资合同复印件及实际投资证明(申请匹配资助,需提供此件);创投机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11. 可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项目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四、申请时间:
1.具体根据每年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的时间为准。